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经委和区规划局制定的《徐汇区菜市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8-2010年)》的通知
(徐府办发〔2008〕18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区经委和区规划局制定的《徐汇区菜市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8-2010年)》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徐汇区菜市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8-2010年)
为加快本区菜市场建设,更好地解决全区广大居民的买菜问题,在《徐汇区菜市场选址规划》基础上,本着“关注民生工程、规划民生工程、建设民生工程和早日落实民生工程”的宗旨,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徐汇区菜市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到2010年底,全区菜场总数达到72个,包括:标准化菜场由2007年底的38个增加到60个,其中符合规划布局的52个,临时性标准化菜场8个;非标菜场12个,其中6个为大棚式菜场,6个为厂房类固定建筑菜场。三年全区共减少大棚式菜场10个。
2008年计划标准化菜场8个,推进完成5-6个;
2009年计划标准化菜场10个,推进完成7-8个;
2010年计划标准化菜场4个,推进完成6-8个。
二、组织领导
成立徐汇区菜市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工作小组。由相关分管副区长全面负责全区菜市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推进,区经委、建设交通委、发展改革委、规划局、财政局、房地局、环保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技监局、卫生局、物价局、市容局、城管大队和13个街道(镇)共同参与。区经委和建设交通委确定人员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事务。
三、明确分工
1.区规划局根据《徐汇区菜市场选址规划》,负责开发单位配套菜场项目落地协调和规划项目审批工作。
2.区房地局负责菜场项目的用地手续办理、住宅配套公建菜场项目指导和落实工作。
3.区公安分局负责菜场项目的消防审核和把关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