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同意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大同站北街证券营业部迁入北京市的批复
(京证机构发[2008]23号)
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大同站北街证券营业部迁址的请示》(同证字[2008]13号)收悉。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派出机构有关证券机构类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工作指引》(机构部部函[2004]273号)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将大同站北街证券营业部迁入北京市。
二、你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的选址工作应在我局指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