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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宣传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宣传工作的通知
(晋国土资办发[2011]108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精神,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整治万里行”宣传活动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1〕46号)部署,省厅已于6月16日在太原举行了“农村土地整治万里行”宣传活动山西站启动仪式。为促进全省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今年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村土地整治万里行”宣传活动是今年部里确定的重点宣传工作之一,厅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各市国土资源局也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活动领导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启动该项工作,确保宣传活动扎实开展,富有成效。

  二、各地要积极邀请当地主流媒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新闻载体,集中报道和宣传当地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的成效。通过宣传报道活动,加强当地政府和部门对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农村土地整治行动的理解与配合,提高农村土地整治在社会上的认知度和美誉度,形成全社会对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积极支持的氛围。

  各地在开展宣传报道中要突出正面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对全省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广泛、系列的宣传报道。要重点关注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成效,尤其是各地在重大工程、示范建设、水利设施、资金聚合和因地制宜实施有效措施的典型经验、典型案例、突出成效和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三、部组织的中央媒体采访团莅晋后,省厅将组织中央驻晋和省内主流媒体采访团,共同赴有关市、县典型项目区(明电后发)进行集中采访报道。相关市、县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积极组织协调,并做好接待配合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高效有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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