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程卫东分支机构负责人的批复
(京证机构发[2008]21号)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程卫东同志任职资格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程卫东于2004年取得我局对其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批复,我局同意程卫东任北京阜外大街营业部负责人。
请你公司将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变动情况及职责范围在公司公告,并按照《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39号)的有关规定办理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手续,并自作出任职决定之日起20日内办理证券业务许可证的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