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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12年度河北省专利战略引导计划项目的通知

河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12年度河北省专利战略引导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事业培育工程,加快企业创新发展,提升我省重点产业知识产权竞争优势,根据《2012年河北省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和《河北省专利战略引导项目计划实施方案》(冀知办〔2009〕15号)要求,2012年我局将继续实施河北省专利战略引导计划,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安排
  在全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中,选择15-20项具有潜在市场前景和产业带动作用的重大专利技术列入河北省专利战略引导计划,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利用专利信息研究制定专利战略,为企业研发和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引领和支持。
  二、扶持措施
  对列入河北省专利战略引导计划的项目,根据项目研究难度及应用价值给予3-7万元经费资助,并从中选择8个项目委托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协会组织省内外相关专家指导、帮助项目单位开展专利战略研究。
  三、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为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领导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有制定专利战略的强烈愿望和市场要求,有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有专门用于制定实施专利战略的专项工作经费;
  (二)主导产品特色突出,已形成较强的或具有潜在的市场竞争优势;
  (三)正在研究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可望取得重大技术突破,形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实现产品升级换代,引领国内市场或带动河北产业发展。
  四、申报要求
  (一)各设区市和列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实施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和推荐。每个设区市推荐不超过3家,每个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实施县(市、区)推荐不超过1家。
  (二)项目申报单位必须符合《河北省专利战略引导项目计划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条件要求。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立项。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创建、示范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优先立项。
  (三)申报项目应围绕事关企业重点产品升级换代的关键技术确定研究主题,相关技术研究领域不能过于宽泛。
  (四)申报单位填写《河北省专利战略引导计划项目申报书》和《河北省战略战略引导计划项目专利文献检索需求信息表》,经设区市或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一式三份(附电子版)于2012年5月30日前报我局协调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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