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压缩公用经费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徐府办发〔2008〕24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举全国之力,共克时艰的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压缩公用经费,支援抗震救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以实际行动支援抗震救灾和灾区重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区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应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继续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各单位要按照“思想重视、组织有序、措施得力、确保落实”的工作要求,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保证完成今年公用经费等预算支出缩减5%的目标,用于支援抗震救灾,以实际行动支援灾区的恢复和重建。
二、指导原则
(一)强化节减意识。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和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行政成本,反对奢侈浪费,共同建设节约型政府。
(二)坚持有保有压。在重点压缩会议、招待、培训、考察等消费类支出,严格控制水、电、煤、交通等消耗类支出的同时,要继续保障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社区建设等公共性支出,确保民生领域的投入。
(三)加强预算管理。各单位要严格预算和财务管理,夯实管理基础,合理配置资源,统筹安排各类资金,向管理要效益,全力确保节支任务的完成。
三、对象范围
全区所有行政机关(含市属垂直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含差额和自收自支单位)
四、减支要求
根据市有关要求,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今年需节减和压缩的公用经费、业务费规模为:年初预算批复的各单位在职人数×2.5万元/人·年×5%。压缩的公用经费和业务费首先用于调减预算内财政拨款;不足以调减的部分或自收自支单位等,则相应调减“其他财政性资金”。
同时,鼓励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在完成规定指标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尽可能多地压缩预算支出,节约更多的资金用于抗震救灾和灾区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