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在大、中、小学继续加强人道主义、平等与责任、自强与助残等内容的教育。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和文化助残、法律助残、科技助残、“7259”帮老扶残等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
69.推出反映残疾人事业的图书、音像制品和公益广告,强化直接面向残疾人、服务残疾人事业的书刊杂志的宣传。
(十三)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目标
70.区、街道(镇)建立符合《城市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大力开展康复训练、职业培训、就业指导、文娱活动、用品用具供应等服务。建立街道(镇)精神残疾人日间照料站,进一步完善区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站和街道(镇)服务社的服务管理,健全“阳光之家”、“阳光工场”的长效管理机制。
(十四)信息化建设工作目标
71.利用现有的各种网络资源,实现包括街道(镇)和“阳光之家”在内的残联系统三级网络全覆盖。
72.充分利用残疾人服务和管理信息系统,保证各业务子系统安全正常运行,确保新增业务系统操作及时扩展到各街道、华泾镇。
73.实现地理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信息共享,实现对残疾人服务网点和无障碍设施的信息化管理。
74.建立远程教学体系,为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提供远程教学服务。
75.加强区残联网站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和公众参与的服务能力。实现网站的无障碍标准改造,为视力障碍人士提供信息浏览服务。
三、组织领导
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整体推进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各项创建工作的牵头单位、相关责任单位及各街道、华泾镇要根据各自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加大资源整合,确保全面完成创建工作。
四、时间节点
(一)准备阶段(2007年)。区政府与市政府签订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任务书。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7年-2008年)。成立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市创建工作总体实施方案提出的要求,研究确定本区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创建工作。2008年下半年,迎接市政府残工委的初验。
(三)整改完善阶段(2009年)。根据市政府残工委初验提出的初步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完善;同时准备迎接国务院残工委和中国残联与市残联的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