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将优先解决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住房困难工作纳入工作目标,对符合廉租房住房政策条件的残疾人家庭,通过实物配租或现金补贴的方式,解决残疾人家庭住房困难。
34.广泛开展针对残疾人的各类社会救助活动。不断完善2所示范型、12所普通型“阳光之家”、3所“阳光工场”的建设和管理,动员社会力量、调动社会资源共建共育具有徐汇特色的“阳光品牌”。对0-7岁残疾儿童,实行“阳光宝宝”康复救助,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覆盖,有需求的0-7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率达到100%。
(七)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目标
35.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区内公共文化场所主动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倡导社会公共文化活动并吸纳残疾人广泛参与,丰富残疾人的文化生活。公共文化场所要配备无障碍设施,有专门的助残服务措施和专用指示标志。
36.公共图书馆进一步改善为残疾人服务的条件,开设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定时更新盲人读物资料,开展送书上门、免费邮寄书籍等服务。
37.开设手语培训班,倡导服务行业人员掌握基本的手语日常用语。
38.开办区有线台手语新闻并正常播出。
39.发掘和培养特殊艺术人才,建立优秀人才和作品档案库。参与或举办残疾人摄影、工艺美术品、绘画艺术品等活动,定期开展残疾人读书会、文化沙龙等活动,在社区举办健身、看书读报等活动。
40.开展丰富多彩的残疾人文化团队活动。成立残疾人艺术团,积极参加市级残疾人文艺比赛,积极下社区巡演,积极创作节目并争取获奖。
41.组织各类残疾人因地制宜地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在社区内推广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区体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残疾人体育的指导与扶持,每年举办一届有质量的残疾人体育运动会。“阳光之家”每周至少开展一次体育活动。积极选拔、输送优秀运动员入选市队,组团参加市级运动会。争取经常性参加体育活动的残疾人达到本区持证残疾人口的30%。
42.健全区“三奥会”组织,完成社团登记工作,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加强残疾人体育管理人员的培养,每年举办1次专业培训班。
43.特殊学校保证体育课和规定体育活动时间,开展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体育活动。积极配合市残联开展中英残疾人足球合作项目。
44.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残疾人体育事业和残疾人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精神,倡导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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