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度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徐府办发〔2008〕35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城管大队,文化执法大队: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改进城市管理,改善市民生活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为迎接2010年上海世博会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根据《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沪府办发〔2008〕32号)明确的工作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开展本区2008年度行政执法检查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筹办世博会为契机,对行政执法部门执行与迎世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通过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研究并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找出与筹办世博会所应达到的行政执法水平之间的差距,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度和机制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成功举办上海世博会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二、组织检查部门
本区的行政执法检查,由区政府法制办、区监察委共同组织实施,并邀请区人大、区政协等有关方面参加。
三、检查对象
区政府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以及区城管大队、文化执法大队(以下简称“区级执法部门”)。
四、检查内容
按照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检查内容,区政府重点检查《
上海市禁止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暂行规定》等3件市政府规章(具体目录详见附件)的执行情况。
除上述列入重点检查范围的市政府规章外,其他区级执法部门可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确定的需要检查的某件法律、法规或规章进行检查。一个部门原则上只检查一件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执行情况。一个部门对应几个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应当检查所有对应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所确定的法律、法规或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