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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2009年徐汇区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2009年徐汇区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徐府办发〔2009〕9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制定的《2009年徐汇区纠风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2009年徐汇区纠风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和区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现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市纠风办2009年纠风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本区实际,制定2009年区纠风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的方针,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不断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务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为实现“四个确保”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督查,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预警和处置体系、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和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坚决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行为,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取缔无证生产加工,严厉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问题,防范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全面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各个环节的监管,严格检查药品生产条件,加强药品生产的动态监管,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主体行为。

  (二)深化物业、医疗、教育的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继续规范物业管理行为。落实《上海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7-2009年)》(沪府办发〔2007〕21号)精神,深入推进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继续规范、创新公房和售后房物业管理奖励性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和行为,扩大试行范围,激励物业企业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完善区房屋维修呼叫平台功能,力争实现应急中心热线与房地信访、区级社区事务市民热线以及区城建热线的对接,加强应急中心受理功能。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行为,继续开展治理“群租”专项工作。加强物业队伍岗位培训,提高维修服务水平,规范从业行为。完善房地物业纠纷调解机制,发挥好业委会作用。加强住房维修资金监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维修资金使用的审核、审计,规范维修资金账目公布,防止滥用维修资金。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加强正面典型宣传报道,对反面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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