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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地下空间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徐汇区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4.3.2区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根据现场情况,研究判定事件等级,制定救援方案,提出应急响应的等级,组织协调专业救援队伍和专家队伍等。

  4.4应急响应

  根据《上海市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徐汇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本区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4.4.1Ⅰ级、Ⅱ级应急响应

  本区发生地下空间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由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实施应急处置;本区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作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全力主动配合、协助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开展应急救援的工作。

  4.4.2Ⅲ级应急响应

  本区发生地下空间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应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区地下空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协调、调度全区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4.4.3Ⅳ级应急响应

  本区发生地下空间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在区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区应急联动中心的指导下,由事发地的街道(镇)成立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调度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

  4.4.4应急响应等级的确定和调整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响应等级。响应等级一般由低向高递进,出现紧急情况和严重态势时可直接提高响应等级。重要地段、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人员密集场所发生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时,应急处置响应等级视情相应提高。区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响应等级的确定和调整由区地下空间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设定,报区委、区政府批准。

  4.4.5区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响应

  本区发生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时,区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所发生的事件级别,按照其职责和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具体步骤如下:

  (1)及时向区政府、市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事件的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应急处置情况;

  (2)开通与相关救援指挥机构、现场指挥部的通信联系渠道,随时掌握事态的发展情况;

  (3)组织抢险抢修、卫生防疫、防化等民防专业队伍或派区民防应急救援人员到现场,参加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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