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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商务委等两部门关于本区贯彻落实市政府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街镇服务企业等政策的通知

  行政许可部门职责:企业在办理卫生、环保、文化、烟草、酒类、治安、消防等许可证的过程中,坚持“一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处置、反馈企业”的并联审批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企业服务措施能更加贴近企业、方便企业,更加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规划建设部门职责:从土地“招、拍、挂”和项目建设等源头上把关,加强经济载体的引领和统筹,及时掌握我区经济载体、商务楼宇的规划、建设、开工、竣工和使用等动态信息,协调推进建设等相关税收的属地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职责:积极配合区综合经济部门做好安商、兴商、稳商工作,根据各部门的资源加大对招商引资和服务企业工作的倾斜力度,形成全区支持服务企业的合力,进一步优化我区投资软环境。

  街道(镇)职责:原街道(镇)招商分中心更名为“XX街道(镇)企业服务中心”。街道(镇)的经济工作应适度向亲商、稳商、兴商、惠商倾斜,充分利用街道(镇)区域内的资源,强化对属地企业的服务工作,形成企业服务全覆盖的局面。

  区服务企业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区商务委(招商中心)牵头,区商务委主任和区招商中心主任分别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和常务副主任。办公室成员单位主要包括区府办、发改委(金融办)、商务委(招商中心)、科委、财政局、税务分局和工商分局。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做好召开区联席会议的组织工作,贯彻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各项日常工作;收集、传递、沟通招商引资工作中的相关信息,对全区的招商信息和项目进行备案和会审;协调并决定招商引资工作中的相关政策问题,积极做好服务企业的其他工作。

  三、建立日常联系机制,强化重点企业服务

  建立区和街道(镇)两级的企业联系、走访服务工作机制,为优势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及时解决服务企业中的疑、难、愁问题,进一步做好安商、留商工作。

  (一)每年由区招商中心提供区域内税收大户企业、龙头企业、知名企业和总部企业名单,区领导适时带队走访,与企业互通信息、了解需求,为企业提供服务。

  (二)区域内其他税收重点企业、行业知名企业、产业支柱企业和优势导向型企业,按行业划分,由各相关委办局负责对企业进行走访;属于街道(镇)户管的税收重点企业和区域特色明显的其他优势企业,由街道(镇)负责走访。

  四、提高联合服务意识,整合部门服务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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