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铁路安全
坚持“铁路无小事”和“抓主动、创平安、保稳定”的工作理念,积极开展路外治安、道口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涉路隐患排查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认真开展铁路护路活动,有效遏制危害铁路和列车运行安全行为的发生。
四、实施步骤
(一)排查阶段(8月1日至31日)。各相关单位要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人员,开展全面动员。结合夏季百日安全整治活动要求,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全面开展大宣教、大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详细的档案,实现动态管理。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辖区负责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行业、本领域内交通安全隐患实施“地毯式排查、铁腕式整治”, 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实行严管重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相关单位对交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要进行研究分析,对企业标准化建设分行业攻坚,对重大隐患整治不彻底部位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确保交通领域综合整治行动收到实效,县委、政府决定成立交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爱军任组长,县政府办、交委、经济信息委、城乡建委、公安局、安监局、农委、民政局、教委、质监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国土房管局、商务局、旅游局、水务局、文广新局、市政局、高支十四大队、酉阳火车站、支铁办、电视台、报社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委,由县交委副主任洪雪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和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做到人员、装备、经费三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各乡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并于8月1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单位要根据统一部署,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要结合实际,按照各自职责,协作配合,联合执法,统一行动,保证综合整治行动达到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