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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和建设(2006―2008年)若干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和建设(2006-2008年)若干意见的通知
(徐府发〔2006〕6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镇,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和建设(2006-2008年)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

二OO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和建设(2006-2008年)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徐汇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区建设,进一步改善徐汇区生态环境质量,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用若干个三年将上海市建设成为生态城市”的要求以及上海市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的工作部署,本区在顺利完成《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和建设(2003-2005年)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徐府发〔2003〕4号文,以下简称第二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特制定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一、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2006-2008年)的总体目标和编制原则

  (一)总体目标

  承上启下,持续努力,基本还清环境污染历史欠账,强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围绕重治本、重机制、重实效,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区建设,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为实现“十一五”环保目标和上海召开“世博会”,奠定“清、净、静、景”的良好环境基础。

  (二)编制原则

  1、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原则。

  2、坚持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有机统一原则。

  3、坚持“三重三评”原则,即全面治理重治本、综合治理重机制、资金投入重实效;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成效让市民评判、让社会评价、让科学数据评定。

  二、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重点领域、预期目标和主要措施

  (一)水环境治理与保护

  1、预期目标

  继续巩固已有河道整治成果,确保发挥工程效益,以改善水质为目的,进一步实施污染源截污纳管工程,特别是吴中、蒲汇塘地区以及华泾地区的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注重雨水泵站旱流截污的改造,进一步完善城区雨污水系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确保全区河道水质全面稳定消除黑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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