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房屋拆迁裁决的强制执行
3、对大气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强制性应急措施
4、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责令限期治理
5、对非法占用变电设施用地、输电线路走廊或者电缆通道的强制清除
6、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强制措施
7、对未经批准设立的烟草专卖品交易市场的取缔
8、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人员的隔离
9、防治传染病暴发、流行的紧急措施
10、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的强制措施
11、对有损毁危险文物的抢救修缮
12、对占压燃气管道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强制拆除
13、对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设置排污口行为的处理
14、对危险废物造成严重污染的限期治理
15、对壅水、阻水严重的跨河工程设施的处理
16、旅客滞留、货物积压阻塞港口的强制疏港
(五)行政确认事项
1、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确认
2、国有土地使用权确认
3、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
4、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使用权确认
5、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核定
(六)行政裁决事项
1、征地补偿标准争议的裁决
(七)行政给付事项
1、因参战、参加军训牺牲、残疾的民兵、预备役人员和学生抚恤优待
2、抚恤金、补助费的发放
3、未满16周岁独生子女伤残、早亡补助
(八)行政征收(用)事项
1、临震应急期物资、设备、人员调用和场地占用
2、征用土地方案的组织实施
3、戒严期间对房屋、场所、设施、运输工具、工程机械等的临时征用
4、传染病暴发、流行时人员物资临时征用
5、特殊情形下对客运车辆的临时调用
(九)其他执法事项
1、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相关违法行为处理
2、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处理
3、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理
4、非法收取款物的处理
5、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理
6、因特殊需要夜间连续作业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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