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历保办牵头)
2.加大修缮,促进保护
通过对优秀历史建筑和保留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提高建筑使用寿命、保护建筑特色、历史文化风貌,提高生活的舒适度。综合考虑建筑本身的使用情况,根据建筑单体在“四线”中的位置,开展三种不同方式的修缮。一是全项目修缮,对于重点房屋,进行房屋以及电线、管道等项目的全面修缮;二是单项目修缮,对于有损坏或不符合整体风貌的次要房屋,进行屋面、外墙、电线等个别子项的修缮;三是房屋外立面整治,对部分房屋外墙陈旧或与周边保护、保留建筑不协调,影响街区整体风貌的,进行外立面的整治工作。编制历史建筑修缮工作计划,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三年完成全项目修缮房屋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单项目修缮房屋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外立面整治房屋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
(徐汇区房地局牵头)
3.规范铭牌,提高可读性
在促进历史建筑对公众开放的基础上,对优秀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等多种铭牌进行整合,统一设置重点优秀历史建筑和保留历史建筑介绍铭牌,展示建筑特色、历史文化等内涵,提高历史建筑内涵的“可读性”,强化当地居民的认同感及归属感。建筑铭牌设计要与历史建筑整体建筑特色相协调,在“四线”相关历史建筑处设置,并对建筑、人文资料进行搜集、考证和编写。
(徐汇区文化局牵头)
4.加大风貌整治力度
根据历史风貌保护的要求,重点对广告店招、建筑立面、围墙、弄堂口及院落入口等进行整治,恢复整体风貌。广告店招包括外墙型广告店招和独立型广告,以严格控制为原则,整体弱化广告店招在街道景观视觉环境中所占的比重,使广告和店招与建筑融为一体。沿街建筑立面以强化建筑物的历史风貌为原则,以体现街道整体历史风貌的完整为目标。围墙的风格在所属房屋整体风格的基础上,结合周边环境进行确定,具体整治要实现与功能、景观协调的目标。弄堂口及院落入口风格以所属房屋的整体风格为基础,考虑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进行确定,具体整治要实现与沿街建筑形成连续街道界面的目标。根据总体目标的要求,整治相关风貌道路15条。
(徐汇区市容局牵头)
5.整治道路路面、街道家具
以历史风貌恢复为原则,对相关道路的路面,包括人行道板进行整治,使其符合整体风貌特征。对道路相关细节,包括井盖等的形式进行重新设计和更换。对路灯、电话亭、垃圾箱等街道家具进行整治,并增设雕塑等街道特色小景观、休息长椅等,街道家具在符合相关功能要求的基础上,风格应与周边整体风貌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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