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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徐汇区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迎“世博”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以2010年上海世博会为契机,以加强保护和长效管理为目标,通过整合徐汇区丰富的历史建筑资源,积极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展示“和谐城市”的理念和“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提升历史文化风貌区管理水平和环境质量,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区建设;服务于上海世博会相关需求,促进迎“世博”工作浦东、浦西的区域联动,探索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与区域产业功能调整相结合的模式,提升历史文化风貌区可持续发展水平;加大历史文化风貌区整治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性修缮、改造和再利用力度,改善旧城区居民居住质量,使保护利用的成果惠及广大居民,推进历史风貌的保护,提升城区管理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多方面的协调、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以保护为目标的原则

  通过本《三年行动计划》,形成较为完善的管理体制和机制,细化相关保护的政策和措施,实现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的长效管理,使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历史建筑得到有效的保护。提高历史建筑对公众开放的水平,通过公众的亲身体验和共同参与,加深公众对建筑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了解,并加大宣传力度,使历史建筑保护的意识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2.“点”、“线”、“面”相结合的原则

  “点”即以优秀历史建筑和保留历史建筑单体为基础,通过开放等多种方式形成经典的驻足空间。“线”即通过区内风貌道路的保护与整治,形成各具特色的“线”性空间。“面”即以历史风貌资源较为集中的衡山路--复兴路、龙华历史文化风貌区以及徐家汇地区三个区域为主,展现徐汇特色,阐述“和谐城市”的理念和“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

  3.整合现有资源的原则

  以现有的优秀历史建筑和保留历史建筑为基础,在总体上以资源整合为主,在利用方面以对外开放为主,在改造方面以修缮和环境整治为主,在推进上以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重点项目为主。

  4.以规划为先导的原则

  以保护规划为先导,在符合保护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保护要求的基础上实施相关保护管理措施。以“线”为重点的综合整治由政府部门组织编制综合整治规划,待综合整治规划审核通过后再行实施。

  5.引导多方参与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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