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全体会议由区长召集和主持。
1.会议主要任务
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就全局工作的重要精神、指示和决定,研究提出贯彻意见;分析形势,通报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决定和部署区政府重要工作;总结区政府工作和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
2.时间安排和与会范围
一般每半年(年初和年中)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增开会议。
出席范围为区长、副区长和区政府组成人员。
列席范围为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区政府工作会议
区政府工作会议由区长召集和主持。
1.会议主要任务
传达贯彻有关重要会议或文件精神;分析形势,通报情况;落实一定时期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基本思路和总体计划;部署阶段性重要工作;其他需要通过区政府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的重要问题。
2.时间安排和与会范围
一般每年二季度和四季度初各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增开会议。
出席范围为区长、副区长,区政府组成人员、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邀请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有关领导,区委各部门、各大口党工委、各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区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区级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无党派人士,区有关新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等。
(三)区政府常务会议
区政府常务会议由区长召集和主持。
1.会议主要任务
传达和讨论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重要指示、决定,研究提出贯彻意见;研究和处理涉及全区战略性、思路性和规划性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调整总体规划;讨论决定需要集体决策的问题;协调解决部门职权交错或有争议的问题;部署阶段性重要工作;研究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讨论确定提请区委、区人代会、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事项;审议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讨论区政府人事任免事项;协调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听取有关部门阶段性工作报告;按照建设学习型政府的要求,组织专题报告进行相关知识的学习。
2.时间安排和与会范围
一般每周召开一次,时间为周二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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