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饮用天然矿泉水及医疗热矿泉水水源地年度审理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饮用天然矿泉水及医疗热矿泉水水源地年度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各矿泉水开发单位:
  根据《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及国土资源部、省政府关于饮用天然矿泉水、医疗热矿泉水开发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08)、《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GB11615-89)、《天然矿泉水地质勘探规范》(GB13727-92)等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省2012年度饮用天然矿泉水及医疗热矿泉水水源地审理工作,同时为加强和完善矿泉水水源地管理措施,对促进矿泉水资源合理有序地开发,结合本次水源地年检工作,拟通过现场实地调查水源的保护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开展我省矿泉水水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度审理工作审理内容
  (一)饮用天然矿泉水水源地水样主要化学成份及其定名指标及NO-2测试数据;
  (二)医疗热矿泉水水源地水样全分析样测试数据;
  (三)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期间矿泉水水源地水温、水量等动态监测数据;
  (四)鉴定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五)矿泉水水源地年度审理表(一式二份)。
  (六)矿泉水水源地保护情况表。
  其中(三)--(六)项审理资料加盖本单位鲜章后由开发单位统一提交。
  二、取样要求
  (一)饮用天然矿泉水取样要求
  1.采样容器:无色聚乙烯塑料瓶(可用500-600毫升矿泉水瓶)。新购的清洁塑料瓶先用原水冲洗干净。
  2.取样瓶采用1000毫升(或2瓶500毫升),用待取水样冲洗3遍以上再取样(不要全满,留20毫升空隙),旋紧瓶盖。
  3.水样采取后应尽快送检,对于钻井水样,若钻井不常用,应先开启水井水泵工作数小时后再取样。
  4.锂、锶矿泉应加1:1硝酸溶液2.5-3.0毫升,偏硅酸矿泉按前述办法取样即可。
  (二)医疗热矿泉水取样要求
  1.测定全分析水样的采取:要求采样用聚乙烯桶(2000-2500ml)。采样前先用待采的水样洗涤样瓶2-3次后采取水样,立即密封并加贴标签。
  2.酸化水样的采取:要求采样用聚乙烯桶(瓶)(1000ml),先用待采水样洗2-3次,然后加入硝酸溶液(1+1)10ml,并采取水样(如水样浑浊,应先在现场过滤),水样的pH值应小于2。封好瓶口,摇匀并贴好标签。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