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重点建设项目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
(银党办发〔2012〕19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有关事业单位:
《银川市重点建设项目绩效考评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3月1日
银川市重点建设项目绩效考评办法
一、考评目的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重点项目建设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责任落实和督促检查,深入推进项目带动战略,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激励和促进作用。
二、考评对象
银川市年度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分工中确定的承担年度重点项目建设责任的各县(市)区、各部门。
三、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包括:重点项目投资目标完成情况、建设条件落实、基础工作、预算执行、质量安全等五个方面。
(一) 重点项目的投资目标完成情况。主要考核投资总体完成情况、项目推进总体完成情况两项指标。
投资总体完成情况:本县(市)区、本部门负责的重点项目年度投资总额完成情况。
项目推进总体完成情况:年度计划安排的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具体要求为:建成项目要当年投产;竣工项目要当年建成;续建项目要完成年度投资计划;新开工项目要按时间节点开工建设。
(二)重点项目的建设条件落实。主要考核征地拆迁、水电路配套、其它协调服务三项指标。
(三) 重点项目的基础工作。主要考核基本建设程序、月报表报送两项指标。
(四) 重点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主要考核项目的实际投资与概算投资,预算与实际支出情况。
(五) 重点项目的质量安全。主要考核质量达标及安全生产事故两项指标。
四、考评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