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我市行业协会发展的保障措施
我市行业协会的规范发展、整体推进,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加强领导、强化引导,以开拓创新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调整充实班子成员。
1.为切实加强对全市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领导,对杭州市行业协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应进一步调整和充实,并定期或不定期地研究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具体工作,及时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的难点、重点问题,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全面推进行业协会健康发展。
2.各区、县(市)要设立相应的机构,配备必要人员,并结合各地实际,参照本规划研究制定促进当地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尽快形成上下联动、衔接一致的有效工作机制,确保市和区、县(市)两级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同步推进。
3.将全市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近、远期目标逐年量化,明确每年需要完成的具体目标和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市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各区、县(市),并在年终加强考核评比。
(二)强化政府公共服务。
1.完善行业协会政策法规,加快行业协会立法,进一步明确行业协会的职能定位,规范行业协会发展。建立政府与行业协会委托授权机制、合作联动机制、沟通协商机制、监督指导机制和信用评估奖惩机制等。
2.政府业务主管部门要积极为行业协会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及时帮助行业协会举办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经营管理、职业技能和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培训及讲座、论坛等,为行业协会有效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营造有利于行业协会人才成长的环境,将其纳入全市人才管理范畴,并将从业人员纳入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行业协会中凡具备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可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三)建立相应的扶持政策。
1.研究制定向行业协会依法、有序、规范转移行政职能的实施方案,并根据行业协会的承接能力,逐步将不应由政府承担的职能移交给行业协会。
2.制订委托行业协会承担部分公共服务职能的总体政策,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批可由行业协会协助政府完成的项目,鼓励行业协会选择合适的项目参与投标。项目结束后,政府要对行业协会承接的项目进行验收评估。
3.制订行业协会税费减免、鼓励企业入会、政府购买服务和行业协会综合评价评估体系等引导扶持行业协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加强行业协会自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