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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行业协会发展规划的通知[失效]

  3.对行业协会实施分类指导,促进其加快发展。力争三年内创建全国性行业协会5家、全省性行业协会10家;争取率先列入全国行业协会改革发展试点城市;引进世界性行业协会1至2家;以全市打造“十大特色潜力行业”为契机,培育、扶持十大行业协会,促进“十大特色潜力行业”加快发展;充分利用我市已搭建的首批10家重点行业协会与上海市同类行业协会产业对接和经贸合作的平台,陆续推出第二、第三批较为优秀的行业协会加强对接,有效带动全市行业协会的功能提升并加快发展。
  4.加大行业协会改革力度。针对目前“低、小、散、重”的全市行业协会现状,实施必要的资源整合,引导相似、相近、相同或业务交叉重复的协会向同行业强势、优势协会集聚。通过兼并或重组改造,削减重复雷同的协会数量,统一同行业的服务口径和标准,促进行业协会做大做强。对行业覆盖面过宽、行业特点不明显的协会,引导其细分。鼓励并支持区、县(市)协会自愿向市协会靠拢或合并。同时,建立严格的准入机制和必要的退出机制,实施动态监管、优胜劣汰,不断优化行业协会的结构,提升行业协会的能级和整体水平。
  5.大力发展一批新兴领域的行业协会。对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都市农业等产业领域,只要具备成立协会条件的,就要引导和鼓励其加快组建;对尚不具备条件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组建。新成立的行业协会要注重吸收业内的个私企业、外资企业和相关的科研院所入会。此外,培育和鼓励组建联合性行业协会或专业分会架构,加强行业的统一管理和发展。
  6.建立科学的综合评价体系。抓紧制定《杭州市行业协会规范化建设和评估标准》,委托第三方中介评估机构,每年对全市行业协会进行考核评估,由低向高分成若干个等级,鼓励协会上档次、上水平,并建立动态升降、奖优罚劣的机制,使行业协会学有方向、干有目标。同时,建立配套的信息披露制度,将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分类指导、培育扶持的参考,并对政府委托职能、年审结果、表彰或违法违规查处等情况,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不断提高行业协会的社会公信度。
  7.切实加强政府的引导和推动。鉴于我市行业协会的改革与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加强政府的引导和推动十分必要。要借鉴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结合杭州实际,制定帮扶政策措施激活行业协会的内生机制,增强造血功能,全面加强协会队伍建设,促进行业协会不断壮大,努力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
  8.引导行业协会突出工作重点。行业协会要把主要精力集中于促进全行业发展和为会员单位提供及时有效服务,把“行业的发展速度、服务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协会绩效的重要标准,把加强行业自律、打造“诚信行业”、维护市场秩序、提升行业与企业品牌作为行业协会的主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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