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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农业产业带项目发展导向意见(2008―2011年)》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264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2年4月1日,实施日期:2012年4月1日)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农业产业带项目发展导向意见(2008-2011年)》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8〕15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农业产业带项目发展导向意见(2008-2011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杭州市农业产业带项目发展导向意见(2008-2011年)

  根据《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发展都市农业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2003〕3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带建设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06〕140号)精神,为进一步明确项目扶持重点,优化资源配置,深化都市农业建设,特制订本导向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央〔2008〕1号)精神,围绕2008-2011年我市都市农业发展目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项目带动,做大做强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带,优化城市、平原、山区三大农业圈层布局,加快都市农业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高度重视“菜篮子”产品生产,提升杭州农业的集约化、产业化、商品化、市场化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推进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建设。
  (二)建设目标。
  围绕粮油、畜牧、水产、蔬菜、水果、茶叶、花卉苗木、竹业、干果、蚕桑、中药材等主导产业,全面推进50条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带建设,发展区域块状经济,不断优化提升都市农业产业,实现我市农业第二次飞跃。
  到2011年,全市新培育市级都市农业示范园区120个以上,累计超过400个,产业带内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产业规模进一步集聚;扶持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贮藏加工流通企业100个,农产品加工率达到40%以上;提升改造和新建区域性产地交易市场10-15家,大力培育农产品现代信息物流业,发展3-5家电子商务企业、2-3家农业物流企业、5-10家农产品配送中心,产业链进一步延伸;培育县级以上休闲观光农业旅游示范园(点)100家和“农家乐”特色旅游专业村100个,产业功能进一步拓展;培育产前、产中、产后统一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农村经纪组织、科技信息服务组织等)200个,产业服务进一步优化;创建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品牌50个,产业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产业带内农业生产总值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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