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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关于《杭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08―2010年)》的通知[失效]

  (二)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存在的问题。
  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打造“文化名城”和建设“生活品质之城”还不相适应。特别是农村地区公共文化建设还存在着缺少规划、设施建设滞后、产品供给严重不足等问题,尚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1.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缺乏足够的保障机制。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运行、评价、人才队伍培养激励、运行经费投入等机制保障,文化事业投入不足,公共文化设施整体建设水平不高,设施陈旧、功能落后、布局不合理,文化设施建成后不能正常使用的现象仍较普遍。重传统场馆建设、轻高科技现代传媒与其它文化载体建设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文化活动形式单调、内容单一、手段落后,对群众缺乏吸引力。街道(乡镇)还普遍存在由于缺乏经费而无法开展活动的现象。此外,在吸纳和利用社会力量发展公共文化服务方面还缺乏有效的手段和办法。
  2.机构不健全和队伍不稳定问题仍较突出。广播影视业和新闻出版业队伍中复合型人才缺乏。专职群众文化工作队伍力量较为薄弱,并普遍存在年龄、学历、知识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乡镇(街道)文化站(中心)没有专职站长,人员和工作不到位的情况较为突出。乡镇(街道)文化站(中心)管理体制不统一、基层文化工作者待遇偏低、人心不稳等问题,也制约了基层文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3.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未能得到很好满足。群众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受益面还不够广,基层群众的文化生活仍较单调。进城务工人员和偏远地区农民文化生活单调枯燥的问题尤为突出,个别地方还存在着农民常年看不到一场电影和演出的现象。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和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
  二、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设“一名城、四强市”和“生活品质之城”的总体要求,以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大力弘扬杭州“精致和谐、大气开放”的新时代人文精神,努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提高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品牌,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措施,保障群众就近便捷享受文化的基本权益,努力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思想道德基础和良好的文化条件。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益性文化机构为骨干建设的原则,完善鼓励捐赠和赞助等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兴办非企业文化机构、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努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公共文化建设的格局。
  2.面向基层,服务群众。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任务,不断实现工作重心和资源的下移,充分发挥先进文化对人的思想引领和启迪作用,对人的精神抚慰和激励作用,对社会矛盾的疏导和缓解作用,对广大人民群众的亲和力与凝聚作用。
  3.保障权益,多元发展。逐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对不同城乡居民群体的全面覆盖,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逐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注重对民族民间艺术的挖掘、保护与整理,加大精品创作力度,扩大文化交流,保护文化特色,促进文化的多样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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