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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杭州市教育强市建设规划纲要(2006―2010年)的通知[失效]

  (一)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强市建设。
  1. 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各级政府的办学积极性。进一步落实“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对基础教育的办学责任,继续加大区、县(市)政府统筹力度,充分调动和发挥乡镇政府的积极性,提高全市基础教育的整体水平。完善市属高校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高校办学自主权,促进其快速发展。
  2.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形成完善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在继续发展公办教育的同时,积极发展民办教育。调动社会各方面办学积极性,鼓励多形式、多体制办学。大力发展民办高等教育,在继续完善下沙、滨江、小和山、浙大新校区等高教园区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快和完善余杭仓前、萧山江东高教功能区建设,积极引进国内外名校和社会投资者来杭合作办学和投资办学。积极扶持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和培训机构的发展。以教育培训、学校后勤社会化等为重点,发展教育产业。努力构建多元办学的新格局,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3. 深化办学模式改革,大力实施名校集团化战略。以确保教育质量为前提,以整合和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为手段,以提升基础教育整体办学水平、破解“上好学难”为目标,大力实施名校集团化办学,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探索多种集团化办学模式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扶持政策,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充分发挥龙头学校的示范和带头作用,加强互动合作,促进共同发展。积极构建城乡中小学结对互助共同体,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
  4.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推进德育创新,不断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的全过程,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民族精神教育为重点,以公民道德、生命健康和现代文明教育为基础,培育学生健全人格。全面推进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充分发挥教科研作用,改革教育教学内容、方法,改革招生考试办法,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和卫生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全面实施学校教职工聘用(任)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更新教育思想,创新培养引进机制,优化学历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中具有高一层次学历的教师分别达到70%、85%、80%,普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教师达到10%左右,中等职校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达到85%。全面推广开放式教师培训模式,加强校本培训,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加快名教师名校长培养,全市培养100位以上名优校长、200位德育名师、500位名优教师和3000名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组织全体农村中小学教师轮训,继续开展特级教师支教活动。进一步落实和提高广大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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