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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杭州市教育强市建设规划纲要(2006―2010年)的通知[失效]

  教育均衡发展原则。通过实施名校集团化战略,促进教育在不同区域、不同学校、不同层次、不同人群之间的均衡发展。加强农村教育,更加关注弱势群体子女的教育问题,努力推进教育公平。
  教育协调发展原则。坚持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坚持普及与提高、数量与质量、规模与效益、教书与育人的统一,促进教育快速、健康发展。
  教育持续发展原则。进一步提高教育经费和人力资源的配置水平及效能,建立健全教育发展支撑体系。形成覆盖面广的教育现代信息网络,促进优质教育资源传输的畅通、便捷。健全教育法制,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不断提高依法治教水平。
  教育创新原则。坚持教育思想、体制、模式、手段、开放等创新,提高教育资源效益,整体提升师资素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强教育综合实力,加快教育事业发展。
  (三)总体目标。
  围绕“让更多的人接受更好的教育”目标,实施名校集团化战略,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全面推进教育均衡化、优质化发展。至2010年,建成总量相对充足、结构基本合理、体制富有活力、环境条件优越、内涵和谐发展,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现代教育体系。全市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使杭州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处于全省领先、全国前列,达到或接近届时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三、建设教育强市的主要任务
  (一)高标准、高质量普及15年教育。
  在普及9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提高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的普及程度,至2010年,高标准、高质量普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到高中教育的15年教育。
  --学前教育。在全市适龄儿童均能接受学前3年教育的基础上,全市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其中六城区达到90%;基本形成0-6岁学前教育体系。学前教育向低龄化方向发展。
  --义务教育。全市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在使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在相对均衡的条件下接受良好的9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全市优质义务教育覆盖率达到75%,其中六城区达到90%;全市实施小班化教育的小学达到50%,初中达到40%,其中六城区小学达到80%,初中达到70%。义务教育向公平化、优质化方向发展。
  --高中教育。在全市初中毕业生均能接受高中段教育的基础上,全市优质高中教育覆盖率达到80%,其中六城区达到90%;协调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的招生比例保持在1∶1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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