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聚焦行业龙头,提升产业能级
(一)支持大型广告企业做大做强,提高广告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鼓励广告企业收购、兼并,鼓励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重组,鼓励符合条件的广告企业建立集团公司。对总部设立在徐汇区的广告企业,允许其名称中使用“总部”、“地区总部”、“营运中心”等字样。
(二)支持广告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积极做好区域内广告企业上市培育和推介工作,为符合条件的广告企业上市提供全过程、链条式服务。充分发挥新三板市场、债券市场以及OTC市场作用,积极推动本区相关企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扩大试点工作;全力推进本区中小企业集合发债(票据)工作;尝试推进非上市企业股权转让服务平台在本区的建设。鼓励和发展股权投资,推动区内的优秀广告企业和项目与股权投资机构对接。
(三)支持广告企业技术创新、材料创新、设计创新和品牌建设。对广告企业产业化建设升级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20%的补贴,单个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贴;鼓励企业参与各层次各类广告设计大赛;鼓励广告企业参加各类公益广告评选活动;对首次申报并获得上海市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的广告企业给予专项资金奖励。
(四)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支持引导区广告行业协会拓展“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能,发挥协会在企业与政府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发挥协会在推进区域广告业发展中的“推手助手”作用。
三、优化政策服务,营造良好环境
(一)优化市场准入服务。在徐汇区域投资设立广告企业的,出资人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资产出资的,经法定机构评估认定,比例可以放宽到企业注册资本的70%。
(二)优化新进企业服务。对新进入徐汇区的广告重点企业,根据其产值收入、税收利润对区域经济的贡献大小,经认定,给予其在设备购置、产品研发、人才建设等方面最长5年的综合性扶持,给予累计不超过500万元的房屋租赁或装修补贴,对新引进综合优势明显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贴。
(三)优化贷款服务。加强区域内广告企业融资服务,推动政策性担保公司和民间担保公司积极为中小广告企业提供短期贷款担保,探索开展中小广告企业联保贷款业务,为广告企业提供融资便利,对优质企业提供贷款贴息、贴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