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农商银行四季青支行北坞分理处迁址开业的批复
(京银监复〔2012〕164号)
北京农商银行:
你行《北京农商银行关于所属四季青支行阜石路分理处迁址、更名并开业的请示》(京农商行〔2012〕49号)收悉。根据《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四季青支行北坞分理处迁址开业。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北坞嘉园A地块配套公建A13号楼南侧”,机构名称由原“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季青支行阜石路分理处”变更为:“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季青支行北坞分理处”(简称“北京农商银行四季青支行北坞分理处”)。原营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69号”不予保留。
二、你行四季青支行北坞分理处的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办理国内结算;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保险箱服务;总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它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