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先进县及供销社系统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咸安区人民政府等3家单位“2011年度全市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先进县”称号,授予通城县人民政府等3家单位单位“2011年度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先进县”称号;授予涂国文等7位同志“2011年度全市供销社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附件:
2011年度全市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村级综合
服务社建设先进县及供销社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2011年度全市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先进县名单
咸安区人民政府
嘉鱼县人民政府
赤壁市人民政府
二、2011年度全市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先进县名单
通城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