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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二届地方志优秀成果评奖活动实施办法

  (四)评奖办公室。在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领导下,负责评奖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具体工作。

  五、奖项设置。

  本届评奖按志书、年鉴、地情资料、理论研究成果类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并对志书、年鉴、地情资料类分设特别荣誉奖1至2名,总得奖率约占参评数的三分之一。

  六、评奖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申报。各单位组织申报,申报起止日期6月16日至6月30日。

  (二)初审。8月,市评奖办公室组织各评审组对申报成果初审。

  (三)复审。9月,市评审委员会对各评审组评审推选的优秀成果复审。

  (四)审批。10月,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对市评审委员会复审获奖的优秀成果审批。

  (五)公示。10月,市评奖办公室将获奖的地方志优秀成果安排在媒体公示。

  (六)颁奖。11月,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召开颁奖大会。

  七、申报办法。

  (一)申报者应申报有代表性的优秀成果。申报者必须是成果作者;集体成果应由主要作者(主编、执行主编、总纂等)提出申报,如主要作者因故不宜申报,则需出具书面委托证明改由其他作者申报。每个申报者在各类奖项中的申报数为一项。

  (二)凡申报的优秀成果均需填写上海市地方志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集体成果由申报单位的主管单位盖章,个人成果由所在单位主管地方志工作的部门盖章。

  (三)申报者须将申报表一式二份(申报表在“上海通”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shtong.gov.cn/,统一用A4纸)和参评材料一式四套,送到上海通志馆申报。

  (四)申报后,不再办理改报手续。报送的成果不论获奖与否,均不退回。

  (五)评奖实行回避制度。凡提交成果申报参评的人员,不参加本评审组评审工作。

  本实施办法由市地方志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负责解释。

  市评奖办公室地址:西康路1369号404室,邮编:200060

  联系电话:62994578(兼传真),联系人:王荣发;

  “上海通”网站地址:西康路1369号413室,邮编200060联系电话:62994196,联系人: 黄文雷;

  上海通志馆地址:浦东新区华东路4111号三楼,邮编:201201,联系电话:58581470,联系人:叶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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