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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组  长: 贺  宇(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黎达潮(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润荣(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 王钊鸿(市发展和改革局)

  陈启明(市教育局)

  许   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陈   巡(市城乡规划局)

  熊裕新(市房产管理局)

  祝天舒(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钟永刚(市交通运输局)

  梁建成(市公路管理局)

  郭旭东(市路桥总公司)

  聂跃高(市水务局)

  莫伟鸣(市国土资源局)

  黄锦发(市土地储备中心)

  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莫伟鸣同志兼任,成员包括市发展和改革局杜明山同志、市城乡规划局方少莲同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方柏树同志、市国土资源局袁建中同志。

  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分析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如实申报国有建设用地需求,科学合理编制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四、计划安排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计划期为一年,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一)准备部署阶段。对计划编制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向各部门、镇街政府、园区管委会、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发布编制计划的通知。

  (二)调查分析阶段。重点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调度核实国有建设用地需求申报情况,综合确定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

  (三)草案拟定阶段。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等部门对各单位上报的供应计划进行分析,综合确定需求总量、结构、供应能力、供应方式等,统筹确定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各项指标,初步拟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

  (四)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阶段。对初步形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征询各相关部门、单位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定稿。

  (五)计划报批和公布阶段。就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报请市政府批准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上报国土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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