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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东府办〔2012〕1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促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为核心,根据集约节约原则、有保有压原则、供需平衡原则,合理科学安排我市年度各类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和用地安排,确保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计划有序、稳步规范、有效实施,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对比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实施状况,调查汇总土地供应情况,掌握确定计划期内可实施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

  (二)科学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在调查分析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土地利用和地产市场状况基础上,科学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总量和结构,调度核实国有建设用地需求申报情况,综合确定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

  (三)拟定供应计划草案。依据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和用地需求测算,统筹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落实计划供应的宗地,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提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政策导向,其中重点为编制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四)征求意见和报批。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初步形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征询各相关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并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上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三、组织领导

  为加快推进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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