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一、授予下列单位“2010年度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优秀单位”称号
赤壁市人民政府 咸安区人民政府
市经信委 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
二、授予下列单位“2010年度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优胜单位”称号
嘉鱼县人民政府 通山县人民政府 通城县人民政府
崇阳县人民政府 市环保局 市发改委
市住建委 市财政局 市监察局
市统计局
三、授予下列同志“2010年度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黄宏光 市经信委副主任
曾 曦 市重点办主任
明 谦 市环保局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