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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一、授予下列单位“2010年度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优秀单位”称号

  赤壁市人民政府   咸安区人民政府

  市经信委      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

  二、授予下列单位“2010年度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优胜单位”称号

  嘉鱼县人民政府  通山县人民政府  通城县人民政府

  崇阳县人民政府  市环保局     市发改委

  市住建委     市财政局     市监察局

  市统计局

  三、授予下列同志“2010年度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黄宏光 市经信委副主任

  曾 曦 市重点办主任

  明 谦 市环保局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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