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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我市100名城镇户籍贫困家庭子女优惠入读技工学校的通知

  市高级技工学校要严格按照对口招生计划和择优录取原则做好录取工作。
  (一)如果报名学生超过100名,由市高级技工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专项测试,按照考试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录取,成绩和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二)贫困生的体检工作由市高级技工学校统一组织,体检费由学生负责。
  (三)市高级技工学校将拟录取的贫困生的报名表(一式三份)、花名册(附电子文档)、体检表以及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低保证》或《优待证》复印件以及贫困家庭的相关证明材料等资料,于7月15日前集中送交市劳动保障局。
  (四)市劳动保障局对市高级技工学校上报的拟录取贫困生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由市高级技工学校向拟录取贫困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五)被录取的贫困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于学校指定时间到学校报到注册。
  (六)技工学校对贫困生实行登记入学,第一学年免收贫困生的学费、住宿费,由市财政按每人3500元/学年的标准补助,补助期限为一学年,经费在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第二、三学年贫困学生可因困难向学校提出减少学费的申请。符合低保条件者可获得每生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资助。
  (七)市高级技工学校根据实际入学贫困生人数提出资金补助申请。申请资料包括申请报告、有贫困生本人签名的贫困生入学花名册以及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等。
  四、专业设置与人数
  根据当前劳动力市场需求状况和技工学校教学条件的实际,今年市高级技工学校开设的专业有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加工技术、电工电子、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施工等(详见市高级技工学校网站www.stsgjx.com招生信息或招生简章),招生人数100名。
  五、学生管理与推荐就业
  技工学校要加强对贫困生的教学管理和思想教育,针对贫困生的特点和专业设置要求,组织开展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的技能培训,确保教学质量;要注重对贫困生的实践能力、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培养,切实有效地提高他们的就业和创业竞争能力;要注重贫困生的思想教育,在生活、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关心贫困生,尤其重视对受助学生的心灵关怀与辅导;要加强与用人单位联系,拓宽实习与就业渠道,做到“双确保”,一是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掌握一定的技能,获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二是确保毕业后推荐就业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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