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1年度台州市和谐示范社区的通报
(台市委办〔2012〕25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在台省部属各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2011 年,全市各地各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总体要求,大力开展和谐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社区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推动全市和谐社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经各县、市、区申报,市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考核,市委、市政府同意,椒江区海门街道景海社区等11个社区为“台州市和谐示范社区”。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的成绩。全市各地都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充分认识建设和谐示范社区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努力实现本地社区建设再上新台阶,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15日
2011年度台州市和谐示范社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