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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注重活动实效,认真进行总结。对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各项活动的主要成果,要形成文字材料,12月2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省厅安全处。

  传真电话:0431-85636927

  E-mail:aqc@jljt.gov.cn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宣教工作要有常抓不懈信心和勇气。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宣教行动方案,紧密联系行业实际,落实责任,明确分工,认真组织。宣教行动要做到有方案、有项目、有行动,做到方案落实、项目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完成时限落实。

  (二)加强联系和沟通。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理性分析和合理化解质量与安全矛盾和速度与安全矛盾。做好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公路建设与养护、设计与管理和航道疏浚等为重点的信息沟通协调,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分析形势,研究对策措施。省厅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重点抽查、异地检查等方式,适时对宣教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交流经验,推动工作。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把宣传教育行动与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及安全生产“三项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与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与解决当前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结合起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全行业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多种手段并举,形成整体合力。充分运用党委政府宣传思想文化资源和教育培训资源,充分发挥主流新闻媒体作用,发挥骨干宣传思想文化单位和教育培训机构的引领作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积极组织参加安监机构、安全生产类报刊和网站组织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并向主要媒体投稿,宣传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鼓励社会各界致力于安全文化事业的企业和团体积极支持和参与交通安全生产宣教行动。

  (五)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开展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尤其是要广泛动员企业自主开展活动,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企业要利用活动契机,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管理,改进和完善安全设备设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的发生,强化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倡导安全文化,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实现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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