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广泛开展行业专项教育培训。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道路运输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的学习与培训工作,适时组织各种形式的咨询服务活动和安全生产集中采访报道活动,创新内容、创新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使广大职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自觉遵章守纪,尤其要加强农民工岗前、班前教育培训,鼓励建设项目和施工企业建立农民工安全讲堂,降低一线人员违规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

  (三)抓住重点时段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今年6月份第八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新中国成立60周年、“119”消防日等重点时段,适时组织各种形式的咨询服务活动和安全生产集中采访报道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使广大职工群众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自觉遵章守纪,形成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通过主题宣传、成就展览、典型推广等,注意发挥主要新闻媒体和重要网站的作用,通过记者采访和新闻报道,形成全社会坚持安全发展、关注安全生产的宣传热潮。

  (四)大力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创建活动。通过宣传教育、规范引导和典型示范等方法途径,在全社会特别是在企业经营管理者中,倡导树立安全诚信意识和安全道德观念,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通过活动确保“诚信驾校”、《吉林省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吉交发[2006]24号)等制度落到实处。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制订重点突出、形式多样的活动方案,并于3月底前印发实施。同时,要指导所属单位制定好活动方案。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是全社会、多行业的同步实施。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加强调研,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形成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