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交安监[2009]55号 )
各市(州)及长白山管委会交通局,厅直各单位:
现将《吉林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00九年四月二日
附件:
吉林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2009年是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安全生产年”,核心是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安委会的要求,结合省厅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认识和把握新时期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以引导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体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为重点,创新方式方法,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为搞好“安全生产年”活动,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好转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教行动,全面推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将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倡导安全发展科学理念,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促使行业安全监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各类车船驾驶人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等得到全面培训,与安全生产相适应的教育培训体系基本形成,把握正确的舆论宣传导向,为交通运输事业快速发展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的实现作出贡献。
三、活动内容
(一)强化
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五五”普法,充分利用《
安全生产法》、《
消防法》等实施周年为主体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坚持法律宣传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相结合,在执法行动和治理行动中坚持宣传先行,教育推动,强化执法,严格监督,达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目的。危货运输、桥隧施工和特种作业等危险性较大施工企业要结合典型事故案例,采用有效形式,加强一线人员的安全素质教育和法律知识的学习普及,提高企业负责人和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意识,保证交通运输行业市场秩序和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