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重点,死看死守
一是五环路内各街道、乡镇要发动基层群众组织深入社区,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切实加大对五环路内禁放控制力量,在制高点建立观察哨,监控辖区动态,及时制止、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拒不服从劝阻管理、妨碍执法的人员,要及时掌握其特点和动向,向就近的巡逻执法力量报告。
二是在除夕、初一、初五、十五重点日期间,461个涉及八类禁放地区的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必须加强看守力量,确定专人死看死守,确保禁放单位的绝对安全。针对我区玉泉山、钓鱼台、中央电视台、军事博物馆等重点地区及其周边,要安排专门力量进行看护,确保绝对安全。
(四)围绕主题,加大宣传
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围绕“安全燃放是您的责任,文明燃放是您的义务”主题,继续保持强大的宣传攻势,引导群众了解烟花爆竹的潜在危险性,引导群众认清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危害,教育群众增强公德意识,尊重不燃放人的合法权益,达到燃放人与不燃放人相互理解。
(五)明确标准,严格监管
各部门、街道、乡镇政府要在春节限放安全管理工作中明确工作标准,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工作中突出“严、深、细、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我区春节燃放安全。区监察局将会同区烟花办抽调专门力量,对各单位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工作开展、归口落实情况加大检查力度,高密度、大范围地开展查任务、查责任、查标准、查落实等“四查”工作,对因各项措施不落实、被媒体曝光或受到上级批评的,将严格追究各级主管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对工作严重失职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及其主管领导责任。
(六)加强报送,信息畅通
各职能部门和各街道、乡镇要确定专人负责情况信息的汇总收集和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具体要求如下:
1.报送内容
(1)各街道、乡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指挥部所在地、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2)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发动情况,包括地区分阶段发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材料、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数量、开会次数及受教育群众的人数。
(3)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警力、辅警力量安排,特别是本辖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地区、八类禁放地区控制力量安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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