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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淀区2007年春节烟花爆竹燃放秩序维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2007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以宣传依法、文明、安全燃放为重点

  一是由街道、乡镇、居(家)委会,通过入户宣传,开办宣传专栏、板报、社区咨询等方式,使宣传工作进社区。二是要组织内保、消防、人口、文保、出入境等部门,发动水、电、气、热等重点内部保卫单位、重点消防单位、大中院校等,通过企事业单位内保教育、制作并发放外语宣传材料等形式,使宣传工作进单位。三是由区教委在全区中小学生中开展有关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主题教育宣传工作,使宣传工作进学校。四是协调区建委组织全区建筑单位,对春节留京民工进行集中宣传,使宣传工作进工地。五是由相关部门组织驻京部队及部队医院等开展专题宣传,使宣传进部队大院。六是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咨询日活动,设置宣传台,发放宣传材料,使宣传工作进大街。

  (四)2007年2月下旬至3月初,以宣传正月十五后禁放为重点

  一是在宣传春节期间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同时,有重点地宣传限放时间和限放区域,告知群众正月十五后五环路内恢复禁放。二是宣传在居民家中存放烟花爆竹和燃放过期烟花爆竹的危害,动员群众在正月十五前燃放完手中的烟花爆竹。三是宣传回收烟花爆竹的地点、方式、教育群众主动上交未燃放的烟花爆竹。四是曝光查处违法燃放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今年是我市“禁改限”的第二年,各职能部门和各街道、乡镇必须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结合部门和辖区实际,把困难想得再多一些、方案做得再实一些、措施定得再细一些、落实起来再严一些。区政府要与各街道,公安海淀分局要与局属各派出所,区属各委、办、局要与直管单位(特别是涉及八类禁放地区的单位)、各街道要与辖区内各单位逐级签订责任书,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属地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切实确保本地区、本部门烟花爆竹燃放安全。

  (二)加强看护,防患未然

  各部门、街道、乡镇要在重点日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机关干部、社区、居(家)委会干部以及各类社会力量、治保积极分子开展对重点单位、主要道路、大街、胡同安全隐患和燃放秩序的检查,加大对禁放区域、平房区、易燃区、社区、小区重点部位以及每个胡同、院落、楼门的看护,配备足够的灭火设备,积极发现、消除各类隐患,防止伤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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