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健全优抚安置管理体系
加强双拥共建工作,贯彻落实各项优抚政策,进一步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使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标准测算指标和增长幅度的确定更加科学合理,保证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随着全区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同步提高。落实并完成农村优抚对象危房翻建规划任务,继续为农村优抚对象解决住房困难。进一步完善、落实在乡优抚对象医疗减免办法,提高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水平。落实中办、国办有关文件精神,完成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接收安置管理任务。积极探索符合海淀区实际的军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体制、机制,努力推进管理服务工作社会化。
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一)进一步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面推进“平安海淀”建设
坚持整体防控的指导思想,健全具有海淀特色的、以“巡逻、社区、治安、内保”四张网为框架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创新管理方法,完善管理措施,推进警力下移,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和服务,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到基层,提高社会治安控制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执法责任、管理和监督体系,编制执法岗位职责说明书,制定完善执法岗位标准,明确执法工作规范,严格执法工作流程,细化执法责任和查究制度,提高执法质量。进一步加强社区防范志愿者队伍建设,有效整合各种防控力量。按照“政府组织为先导,安全需求为导向,市场运作为方向,效能管理为重点”的原则,建设完善全区图像信息监控管理系统,加大基层科技创安力度,力争使70%的社区(村)达到科技创安标准。加强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综治委制度建设,完善成员单位沟通交流平台,充分发挥综治委各专项委员会和专项小组的作用,建设具有海淀特色的综治工作制度体系。到2010年,力争使全区80%的社区(村)达到“平安社区(村)”标准,70%的街道(乡镇)达到“平安街道(乡镇)”的标准,将我区建成“平安区”。
(二)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加大国家安全宣传的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加大对邪教组织重点人的管控力度,完善联动协防机制,牢牢把握打击工作的主动权。坚持“整体防控,精确指导,精确打击”的工作思路,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遏制恶性案件和各类危害严重案件增长。加强多警种多部门的横向联系,运用信息化手段、科技手段加强打击的针对性,使侵财犯罪率有所下降,群众的安全指数进一步提升。严厉打击各种经济犯罪活动,特别是要打击新生的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票据诈骗等发生频率高、群众易受侵害的经济犯罪活动,有力维护全区经济活动秩序。继续加强与政府各部门的配合,对全区治安秩序进行整治,维护全区的社会稳定。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的要求,积极推行社区矫正,加强对流浪儿童、服刑人员子女的关心教育,强化吸毒人员感化和管理,改进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保持全区经济秩序良好和社会稳定,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