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和谐
(一)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实施《海淀区“十一五”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坚持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广开就业渠道,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实现充分就业,力争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城镇就业总量达到107.4万人,新增就业20万人,促进2万名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加强对农民的实用技术培训,提升农民的就业技能,推动农转居人员实现稳定就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协商制度,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加强劳动保护,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和劳动争议调处仲裁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以逐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为目的,按照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方式多层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和覆盖全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与管理服务体系。逐步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覆盖面,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农村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加大财政对参保农民的补贴。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到2010年,社会保险基金收缴率达到97%以上,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覆盖面达到9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合率达95%。
(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权益
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2010年,实现农村低保与城镇低保接轨,统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断完善医疗救助、危重病救助、大病救助、贫困孕产妇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专项救助政策,切实发挥综合解困效应。积极开展社会互助和社会捐赠活动,到2010年,建成1个区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全区接受捐赠站点达到240个。依托区慈善协会,广泛传播慈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及支持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慈善公益活动,拓宽慈善募捐渠道。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全面做好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安居、文化体育各项工作,使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在各个方面得到体现。到2010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100%,有劳动能力残疾人就业率稳定在93%左右。
进一步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制,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操作、救管并重、确保稳定的原则,加强救助管理工作力度。完善跨区救助及对危重病人、病残儿童、被遗弃儿童及长期滞留站内等特殊流浪人员的救助机制,提升救助管理工作水平。
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全面推进养老福利服务社会化改革,形成政府指导、社会参与、机构自主经营的管理格局。建立和完善三级社会养老福利服务网络,基本满足全区社会养老需求。到2010年,全区每百名60岁以上老人拥有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达到2.5张,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总数力争达到8500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