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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是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节能减排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行政效能监察;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各任务单位每季度季末月25日前向区循环经济建设暨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荣举,联系电话:88496806,邮箱:liubo02@mail.bjhd.gov.cn)书面报送进度情况。

  (二)加强宏观指导,创新工作机制

  加强对节能工作的宏观指导,逐步建立适应循环经济发展的市场运行机制,如节能技术服务体系、节能信息传播体系、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市场推广体系等。

  扩大社会投资渠道,积极鼓励、引导企业与民间资本投资。设立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用于技术改造、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示范,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以及宣传等。

  (三)加强协同合作,培育服务市场

  充分调动中介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建立和完善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利用、循环经济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在节能领域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新机制,培育专业化的能源服务公司,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商业运作模式,壮大节能服务队伍。

  (四)加强宣传教育,增强节约意识

  加大对公众的节能知识普及和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及时报道和表扬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行为。发挥民间社团和群众自发监督管理作用,倡导和鼓励“节约志愿者”行动。适时进行面向全区的节能宣传教育,开展“节能宣传周”、“节水宣传周”等活动,积极引导绿色消费。

  附件:
海淀区循环经济建设暨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林抚生  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副组长: 杨志强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吴亚梅  副区长

  成 员:丁志明  区政府办主任

  赖 东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苏德琴  区环保局局长

  杨文胜  区财政局局长

  张 强  区建委主任

  周有建  区市政管委主任

  王际祥  区科委主任

  李殿安  区农林委主任

  李中南  区北部办副主任

  张稷发  海淀园管委会企发处处长

  王淑侠  区商务局局长

  赤 飞  区街工办主任

  孙继光  区旅游局局长

  李 泉  区统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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