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建立村级保洁队伍,增加就业岗位3913个。保洁人员的选用由村委会负责组织,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用工本村化。保洁人员从本村村民中选用,本村劳动力不够的,也可从本区的农民中选用,优先招收低保户,帮助低收入农民增收,安排农民就业。村委会要按照村务公开的要求,对拟选用的保洁人员和保洁人员的工作任务、工资标准等内容进行公示,自觉接受村民监督。
村保洁队以密闭三轮车为日常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工具,三轮车的购置由区财政统筹解决,并执行区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三)加强宣传培训
为了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对生活垃圾危害的认识,养成良好的生活垃圾清倒习惯,区、乡镇、村三级应采取多种形式,对生活垃圾管理工作进行深入广泛宣传,并每年安排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帮助广大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乡镇和村委会组织讲座或利用广播等形式对村民进行环境保护和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和教育。新的运行机制建立前,各村应发放致村民的一封信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通过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广大村民,积极参与生活垃圾管理工作,逐步使群众在好的环境中,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区市政管委和环卫中心将每年组织一次对村级保洁队主要负责人的职业技能培训,不断规范作业标准、作业质量,培训经费由区财政在年度预算中予以安排。
成立保洁队后对保洁人员进行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促进保洁工作专业化,并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保证保洁时间、内容、标准、质量的落实。明确保洁人员责任,将收集范围和保洁区域落实到每个保洁员。
(四)开展村庄环境集中整治
大力加强村庄环境集中整治,创建优美的农村环境。各行政村在乡镇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应在2007年4月30日前,取消地撮站、垃圾池、垃圾箱、垃圾房等现有的垃圾收集设施,并进行美化、硬化,做到黄土不露天。各行政村在2007年4月30日对村域沟边、道边、河边等存在的垃圾、渣土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活动,做到无白色污染、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从源头上解决农村垃圾“倒了清、清了倒”问题,从根本解决农村地区环境脏、乱、差现象,为村域内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建立良好的基础。
各乡镇负责于2007年3月31日前关闭运行的非正规垃圾场,并于2007年6月30日前完成非正规垃圾场覆土、绿化。2007年7月份,区市政管委会同区文明办、农林委、财政局、监察局、城管大队对各乡镇的非正规垃圾场的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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