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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开设物流与运输专业5年制高级技工班的复函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开设物流与运输专业5年制高级技工班的复函
(穗劳社函〔2007〕262号)
广州港技工学校:
你校《关于开设5年制“物流与运输”高级技工班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校开设物流与运输专业5年制高级技工班。请按照该专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认真组织教学和管理,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确保高级技工班办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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