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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连邦电脑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换证的复函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连邦电脑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换证的复函
(穗劳社函〔2007〕236号)


广州连邦电脑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你中心关于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399号)的有关规定,本局同意广州连邦电脑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新核准机构名称:广州市连邦电脑职业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刘丽萍;学校负责人:刘丽萍;办学地址:广州市龙口东路1号科干楼2-3楼;培训项目:计算机操作员(五、四级)、计算机绘图员(四级)、室内装饰设计员(三级)、图像制作员(四级)。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该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手续,有关职业技能鉴定事宜请与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

  附件:广州市连邦电脑职业培训学校资料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七年三月八日

  附件:
  广州市连邦电脑职业培训学校资料

机构名称

新核准

机构名称

登记办学地址

董事会(理事会)

成员名单

法定

代表人

校长

核准工种和级别

广州连邦电脑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广州市连邦电脑职业培训学校

广州市龙口东路1号科干楼2-3楼

刘丽萍、李儒杰、胡湘、张袁芳、胡文彬

刘丽萍

刘丽萍

计算机操作员(五、四级)、计算机绘图员(四级)、室内装饰设计员(三级)、图像制作员(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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