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完善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部门联席会制度。各部门应将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纳入辖区、部门发展的总体规划进行综合决策。切实履行好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部门职责分工。
(五)针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现象,通过广泛深入开展“关爱女孩”宣传,对现有开展B超检查的医疗机构进行普查登记、计生卫生联合执法等多种方式,严厉打击“两非”,保持出生人口按自然规律增长。
二、全面落实《规划》,启动人口发展指标分析与预警工作
(六)相关部门应共同联手、群策群力落实《规划》。应结合部门职责,对《规划》中涉及本部门的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评价指标,实施项目式管理。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大对《规划》的宣传力度,在区域形成各部门共同关心、参与《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动态督导与跟踪分析,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七)区人口计生委要利用地区人力资源优势,探索建立有海淀特色的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的工作机制,科学制定调研课题,鼓励、动员、组织本系统工作人员结合岗位、地域特色开展调研,举办好第二届海淀区人口发展论坛,促进调研成果转化。继续探索有关人口自身发展指标的分析与预警工作并启动该项工作,为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依法行政,推进现居住地及流动人口管理,完善考核评估体系
(八)人口计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全面落实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区人口计生委将组织制作全区统一的计生行政事务办理程序告知单等,积极发挥网络优势依法开展审批认定,严格对违法生育人员的社会抚养费征收。
(九)继续完善考核评估体系,加强现居住地管理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坚持分类指导,将考核评估与指导工作更好地结合起来,建立起“科学、系统、双向、可持续”的考评机制。认真履行出生上报的相关工作要求,配合北京市做好出生漏报的入户调查,积极建立社会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监督机制,鼓励对违法生育行为的举报,查处属实的落实对举报人的一次性奖励。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情况的调查,继续做好流动人口出生监测,关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的权利,做好免费技术服务。
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整合海淀宣传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