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的通知


  (二)完善、落实好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

  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多层级政府法律顾问机制,聘请行政法律方面的专家担任政府高级法律顾问,对重大法律事宜进行咨询,获得指导;政府法制机构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和事项的处理;选择优秀的律师事务所建立长期稳定的联系,协调处理政府法律事务,确保政府行为的合法性。

  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要建立起完整的岗位责任体系,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由传统的事后监督并追究责任,转型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并追究责任。要按照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的要求,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等执法事项分类规范、完善制度。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机制和执法过错、错案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把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成为规范政府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的重要制度,使其切实发挥保障执法准确、到位的作用。

  强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第一季度完善案卷评查标准,进行指导和培训,第二季度继续开展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评查程序,注重评查质量,对案卷中反映出的问题坚决纠正;对具有法定职责未进行行政处罚的,应当说明正当理由。对案卷评查情况进行全区通报。对案卷评查不合格以及发现不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的,严令整改。

  加强审核备案制度。根据《北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办法》,完善我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审核备案工作,以区政府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须预先报区法制办审核,发文后报市政府备案,以各委办局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由内部法制机构审核,报区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必须对社会公开发布,并报区档案馆备案。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备案机关要严格审查,做到有错必纠。对去年全区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三)突出重点工作,加大力度,推动工作创新

  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将更多的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程序中。上半年,要按照市政府要求完善行政复议接待场所,对外挂牌,方便群众行使复议权利。要创新复议工作方式,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公开调查制度、疑难案件会商会审制度和行政争议案前化解制度,把协调“化解行政争议、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作为工作的基本要求,贯穿复议工作始终,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在案件审理中要坚持依法办案,有错必纠,坚决纠正行政执法中的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区政府会议定期听取复议工作的专题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在全区公开通报、宣传典型案例进行法制教育。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