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的通知
(海政发〔2007〕38号)
各镇(乡)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
《海淀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已经2007年4月24日海淀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做好我区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
二OO七年四月三十日
海淀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07年4月24日在海淀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海淀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刘长利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三年依法行政工作回顾
2004年至2006年,区政府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下,以贯彻落实《
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进步。
(一)加强领导,初步建立了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
建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按照国务院《纲要》和市政府对《纲要》实施意见的要求,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主管法制工作副区长为副组长的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法制办等有关11家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区法制办,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各政府部门、街道和乡镇政府也建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
制定海淀区实施意见。区政府制定了海淀区对《纲要》的实施意见,并于2005年初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意见结合海淀区实际,提出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使海淀区依法行政工作走在全市、全国前列的目标,对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任务和措施进行了安排。
建立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按照《纲要》要求,建立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每年区政府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情况,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镇乡政府向区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情况;每年年初,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然后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度工作,部署新的一年依法行政工作;落实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区政府制定了《海淀区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每年对全区政府部门街乡镇进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对成绩突出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推动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