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区民政局
负责组织对敬老院落实看护措施,制定看护和应急方案,专人负责,采取洒水、阻燃、配备灭火器材、在周边地区悬挂禁放横幅、标识等措施,先期排除隐患,不留死角,重点日落实死看死守,确保绝对安全。
4.区市政园林中心
负责组织对苗圃、草坪、绿化带落实看护措施,制定看护和应急方案,专人负责,并组织洒水车辆于2月5日对草坪、绿化带洒水,先期排除隐患,重点日落实死看死守,确保绝对安全。
5.北京电力公司海淀分公司
负责组织对输变电设施落实看护措施,制定看护和应急方案,专人负责,采取阻燃、配备灭火器材等措施、在周边地区悬挂禁放横幅、标识,先期排除隐患,不留死角,重点日落实死看死守,确保绝对安全。
6.区公共委、卫生局
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落实看护措施,与医疗机构签订责任书,制定看护和应急方案,专人负责,采取洒水、阻燃、配备灭火器材,在周边地区悬挂禁放横幅、标识等措施,先期排除隐患,不留死角,重点日医疗机构领导必须在岗,落实死看死守,确保绝对安全。
7.区安监局
负责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依法组织查处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对易燃易爆单位落实看护措施,制定看护和应急方案,专人负责,采取洒水、阻燃、配备灭火器材、在周边地区悬挂禁放横幅、标识等措施,先期排除隐患,不留死角,重点日落实死看死守,确保绝对安全。
四、时间安排
(一)2007年12月中旬至2008年1月上旬
以宣传五环路内禁放为重点,紧紧围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共迎北京奥运盛世”主题,开展宣传。一是对全区八类禁放地区重新摸排,重新梳理。二是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家)委会,向社区居民发放《致居民的一封信》,宣传北京市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强调元旦期间五环路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三是有关部门要组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围绕限时间、限区域等内容编写宣传提纲或标语,在单位内部进行张贴,宣传限放法规,教育内部工作人员元旦期间不得在五环路内燃放烟花爆竹。四是要以限地点、限品种、限行为为重点,教育群众依法、文明、安全燃放,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人员伤亡、火灾事故。